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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与机电学院专任教师岗位职责

[ 作者:机电学院 |来源:汽车与机电学院| 时间:2021-03-11 09:26:35 | 浏览:次]
1.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注重师德建设,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学校工作安排,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,主动承担教育教学工作。
2.承担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,按照教务处的要求完成每个学期规定的课时量,认真完成教学任务。
3.教师必须深入钻研教材,把握我院学生实际,制定适合我院学生实际的教学计划(教学进度)并认真填写《教学任务书》;认真备课,有规范的备课笔记。
4.针对我校学生实际和专业特点,加强对学生课堂管理,做到管教管导,培养良好习惯,寓教育于教学中,结合教学内容和学科特点,充分挖掘教材中思想教育、德育教育内容,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和人生观教育,加强学生人格培养。
5.认真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(多媒体技术),充分利用学校多媒体教学资源进行教学,完成各类继续教育学习任务,坚持终身学习,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,参加各项教研活动,开展课题研究,提高教学质量。
6.规范使用实验室、语音室、多媒体教室等,保管好各种教学设备。当出现损坏时,要做好登记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,分清责任,妥善处理。
7.专任教师要按课程表安排的时间讲授课程,按时上、下课,严禁上课迟到和提前下课;严禁私自调、串课,有事须提前一天请假,出现教学事故者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8.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,按照《教学计划进度表》认真组织教学,不得擅自变更。同时要深入了解学生知识掌握程度,收集师生对教学效果的反馈情况,不断改进教学方法,提高教学质量。
9.每个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六次,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,做到取长补短,互相学习,共同提高。
10.期末参与试题命题与试卷批改工作,在规定时间内填好学生成绩登记表、完成试卷质量分析等相关材料并上交本系及教务处检查、存档。
11.提高师德修养,为人师表,不得体罚学生和伤害学生。
12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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