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图书馆图书借还制度
为加强借阅证的管理,维持正常的借阅制度,防止图书流失,维护读者利益,特制定图书馆图书借还制度如下:
一、借阅证管理部门
图书馆办公室负责办理新证、遗失补办、破损换新、离校退证等手续。
二、借阅证的发放
本校学生、教职工凭学生证或工作证,提供本人近期免冠、半身一寸照一张,还有本人联系方式,即可办理借阅证。
三、借阅证的使用
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图书馆借阅证是读者进入本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,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。读者进入图书馆应随身携带有关证件,按其规定使用,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。不得借用他人借书证或转借他人使用。
四、借阅证挂失及补办
(一) 读者对借阅证要妥善保管。读者借书证遗失后,应立即到图书馆借阅部还书处凭本人有效证件挂失并申请补办手续,等待领取新证。挂失前所有被借图书由借阅证持有者承担责任。
(二) 遗失补办借阅证需交纳手续费10元。读者补发新证后,如原证找回,应立即将旧证交回办证处,手续费不退。读者等待补证期间可持补办证明进入图书馆各阅览室阅览。
(三) 读者的借阅证如破损,可更换新证,手续费5元。
(四) 非我校人员需要临时进馆查阅资料的,需凭介绍信经办公室同意,可办理当天临时阅览证,按每天2元交纳服务费。
五、验证及离校
(一) 为加强借书证管理,避免给丢失借书证的读者和图书馆双方带来损失,同时为了防止伪造借阅证的使用,本馆将不定期查验借阅证。
(二) 读者办理离校手续(包括毕业离校、工作调动、休学、退学、出国、进修结业等)须先将所借图书资料全部还清,并办理借书证注销手续。
(三) 读者在办理离校手续的,在规定办理手续期间内退还押金,过期不予办理。
(四) 读者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还书、退证手续的,经图书馆同意,可以由他人代为办理。
(五) 读者离校时如不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还书、退证手续,由主管单位负责追回图书或赔偿。
六、违规处罚
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借用或冒用他人借阅证,一经发现即行扣留该证,扣留时间为1个月,并通报有关院部进行处理。借阅证在有效期内使用,过期即行失效。使用伪造借阅证者,一经发现,通报有关院部进行处理。
七、借书数量及期限
本院在岗教职员工每人每次限借书10册,学生每人限借5册。教职员工借书期限为一个月,可以续借一次(可续借十五日),学生借书期限为1个月,可以续借一次(可续借十五日)。
八、借书办法及注意事项
(一) 读者应用自己的借阅卡,不得代理借书。
(二) 本馆实行全开架借阅方式,读者借书凭借阅证换取代书板入库查找所要借阅的图书,找到所借图书后拿到服务台,交还代书板,办理外借手续。
(三) 图书出馆前,读者本人要检查图书是否有损坏,发现损坏让工作人员做已损标记。否则归还图书时,将向读者追查损坏责任。
(四) 借出图书不要在同学同事中交换阅读,以免串号,给还书工作造成困难。
(五) 本馆图书仅供校内师生员工使用,不得外寄外借。
(六) 综合性工具书概不外借,专业工具书视情况而定。
九、还书办法及注意事项
(一) 还书时要将图书交由管理人员办理还书手续,读者要看好是否手续已清。
(二) 读者要爱护图书,避免折叠、勾画、污染、遗失,违者按《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图书馆借书遗失、损毁和逾期等的处理制度》相关规定赔偿。
(三) 借书超期不还,又不办理续借手续者,停止借书权、阅览权至归还日并通报有关院部进行处理。
十、图书清理
图书馆定期对图书进行清理,学生每学期进行一次借书清查,教职工每年清一次。每学期结束前,学生要持借阅卡来馆办理清查手续。经办理清查手续后,方能继续借书。凡不按规定办理手续者一律停止其借书权。
十一、催还图书
借出书籍虽未到期,若因教学、科研或其它特殊情况急需时,本馆有权随时通知催还,被通知人不得借故不还。违者停止其借书权、阅览权至归还日并通报有关院部进行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