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进一步做好毕业生毕业离校工作,使每位毕业生顺利地走向社会,并树立大学生爱国、爱校的良好形象,特制定毕业生文明离校规定。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毕业生在离校期间,要继续严格遵守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。保持学校正常的教学、生活秩序,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走向社会。离校前应做到“八不准”:
(一)不准在公寓、校内等公共场所高声喧哗、吵闹、起哄,扰乱秩序影响他人,不准在校内公共场所集体聚会喧闹,高声谈唱。
(二)不准中午、晚上休息时间在宿舍内和其他公共场所播放音响。
(三)不准污损宿舍、教室等公共场所的门窗、墙面及故意损坏其他公共设施和财物。
(四)不准在校内酗酒、摔酒瓶、砸玻璃、打架斗殴。
(五)不准异性之间在校内公共场所勾肩搭背、搂搂抱抱。
(六)不准在校内燃烧废弃物。
(七)不准在宿舍楼内乱拉电线,使用违禁电器。
(八)不准穿奇装异服,在校园内要举止得体,衣着朴素。
二、毕业生应提高自己的文明素养,到有关部门去办理手续时,注意文明礼貌,尊敬师长。凡有借学校东西未还(如学习、生活、体育用品等)或因损坏公物未赔偿的同学,必须在离校前一周内全部主动结清。
三、毕业生要增强防范意识,注意保管好贵重物品。旅途中更要注意安全,妥善保管好钱物及报到证、户口迁移证、毕业文凭等证件。
四、毕业生应自尊自重,积极参加文明离校活动。学校倡导全体毕业生珍惜大学生活,在临近离校阶段,认真完成毕业论文或设计,积极开展有意义的活动,为学校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,留下良好印象。对文明离校成绩突出者,学校将给予表扬和奖励;对违纪者,学校将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,必要时将给予纪律处分。同时,每位毕业生的“文明离校情况登记表”将装入学生个人档案。
五、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离校:
(一)毕业生在办理退宿手续时,应主动打扫好宿舍卫生,对丢失损坏的物品要照价赔偿,不能查明事主者,本室人员平均负担。
(二)毕业生在办完离校手续后,应于当日离校,确有困难不能按时离校者,必须办理延期离校手续,学工处批准后,另作安排。延期期间要服从学校管理。本校内宿学生不得私自留宿已办完退宿手续的毕业生,否则按私自留宿外人处理。
六、每位毕业生对学校的教育、教学、管理、服务等方面的建设性意见,可通过正当途径反映,不得随意或借故发泄不满。
七、每位毕业生必须遵守以上规定,如若违反,将按有关规定从速从严处理。未处理清楚前缓发毕业证书,暂扣毕业档案材料,情节严重的直至开除学籍,并将处分材料全部装入个人档案。对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知情者,要求其主动向学校有关部门如实报告,若知情不报者,一经核实,与肇事者一并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