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根据公安部、省公安厅有关户口政策规定,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。
二、户口迁往地址:广西平果市马头镇大学城大学路1号城东派出所。
三、户口迁移证、身份证、录取通知书三证上的姓名必须完全一致,出生地、籍贯必须具体到市或县,身份证编号必须与本人所持的身份证号码完全一致,“民族”一栏必须填写具体民族,不得以“其它”代替,户口迁移证必须是打印件,迁移证上必须盖有迁出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,不符合要求的迁移证无法办理落户手续。
四、入学的新生持当年开出的户口迁移证,可在当年办理落户,跨年度的户口迁移证无效,具体落户办理截止时间以户口迁移证上规定的为准。
五、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,报到后将户口迁移证交由所在班级负责人,并由负责人按时统一交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办理处,以便统一办理落户手续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,不再办理。
六、学校保卫处办公室位置:学校大门口,办公室咨询电话:0776-5780866;0776-5780166。
温馨提示:户口迁移细节等问题请务必联系学校保卫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