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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[ 发布者:蓝桂敏 |来源:自治区教育厅| 时间:2024-04-18 17:59:23 | 浏览:次]

桂工程院科研〔2024〕10号


校属各单位:
  根据教育厅转发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,现面向全校组织申报202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申报类别
  202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(一般项目)主要包括舞台艺术创作、美术创作、传播交流推广、艺术人才培训、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等5大类。
  二、申报条件
  (一)申报人必须为我校正式在职教职工或全日制在校生,具备较强的文化艺术专业水平,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,并且对申报项目的作品具有完整的著作权,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。
  (二)同一文化艺术作品,不能兼报多个方向。已获得其他国家级艺术基金立项资助、国家级美术工程资助等的作品,不能重复申报。已获得“国家艺术基金美术创作资助项目”和“国家艺术基金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”等的项目主体,在资助项目尚未提交结项验收前,不能参与本年度项目申报。
  三、申报程序和要求
  (一)项目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,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(http://www.cnaf.cn),注册登录“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”,根据申报方向,按要求填写对应的申报表。
  (二)导出申报表并打印,连同申报的作品(包括该作品曾获得的奖项、参展证书等)经由所在二级学院的学术分委员会审核后,汇总提交到科研处。
  (三)科研处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校级审核并出具相关推荐意见,协助申报主体开展线上申报。申报工作于2024年4月15日起至6月15日截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
  未尽事宜,请联系科研处。联系电话:0776-5588345。

  附件: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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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科研处
                2024年4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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